各县、区水利局:
农村供水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,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谐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工作,现作如下通知。
一、进一步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农村供水水质安全工作
农村供水安全工作,涉及千家万户,关系生命健康,事关公共安全,影响稳定发展。各县、区一定要站在对党和政府负责、对人民群众负责、对水利事业负责的高度,扎扎实实抓好饮水安全工作,要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。各县、区水利局要切实做到有专门机构、有专门人员从事具体工作,在设计、施工、运行、管理各环节,都要考虑安全因素,都要达到安全标准。各供水管理单位必须落实站长负责制、岗位负责制,全面落实供水安全管理责任,尤其要重视供水水质安全工作,确保群众饮水安全。
二、强化供水工程运行管理,确保供水水质安全
(一)加强水源管理。要按照《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》划定水源保护区,设置界桩标示,依法进行管理。对饮用水源塘库的网箱养殖、化肥养鱼必须坚决取缔。各供水单位要加强水源地的安全巡查,发现投毒、污染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,妥善处置;要在水厂内建原水水质观测池(“养生池”),放养鲫鱼等敏感水生动物,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水源水质变化。
(二)规范加药消毒。加药、消毒工作是确保水质合格的基本环节,是确保供水安全的重要手段,因此,各地必须重视和规范加药、消毒工作。对地表水源,使用漂白粉消毒的投加量宜为4~8mg/L,使用二氧化氯消毒的投加量宜为0.8~1.5mg/L。各集中供水工程必须保证出厂水质余氯含量达到0.5mg/L以上,管网末梢水余氯含量不得低于0.05mg/L。
(三)加强水质监测。各县、区水利局要加强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工作,配置必需的水质检测设备,配备专门水质检测人员,加强对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巡回检测。各供水单位必须坚持开展余氯、PH值、浊度等三项日常水质指标检测,同时,应委托疾控中心每月对细菌学指标检测一次,每年对水质进行一次全分析,并妥善保存水质检测结果。
(四)加强运行管理。各供水单位应对净水构筑物内部每年进行一次清洗消毒。消毒应采用氯离子浓度不低于20mg/L的消洗水消毒,再用清水冲洗干净。对从事水厂生产管理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,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方可上岗,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不得进入水厂。各供水单位必须及时排查用电、用氯安全隐患,确保人员安全;严格盐酸、次氯酸钠、漂白精等化学药剂的管理,严防次生事故发生。同时,各地要加强供水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,树立安全第一意识,熟悉安全操作规程,掌握安全生产技能。
(五)完善应急预案。各县、区水利局及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,要建立完善供水应急预案,做到遇饮水不安全情况发生时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确保群众饮水安全。
三、规范农村供水工程建设,确保工程安全
(一)坚持规范,科学设计。农村饮水工程的设计一定要坚持《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》和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做到因地制宜,科学设计,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。对饮用水源要认真做好水质检测,依据检测结果,确定有效的水处理工艺流程,配套完善净水设施。
(二)坚持标准,严格施工。农村饮水工程的施工,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,严禁擅自变更设计。所用设备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指标与质量要求。对净化设施的施工要达到几何尺寸精确、药剂投量准确、絮凝效果良好、滤料级配达标,以确保经处理后的水质合格,实现供水安全。
(三)坚持原则,逗硬验收。农村饮水工程建成经试运行后,要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认真逗硬进行检查验收,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并坚决整改,确保不留安全隐患。
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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