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实施办法》的规定及巴中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强2007年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工作全面结束,全市水产渔政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在保护鱼类资源执法中,共查处违禁捕捞船16只,没收取缔违禁网具56张,查获电子捕鱼器35台,没收木船、铁船21只,没收违法捕捞物367公斤,没收违法销售渔获物286公斤,对46名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者进行了行政处罚,处罚款36000元,收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31250元。有力的保护了江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,有利于促进渔业机构调整,提高渔民收入,保障了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促进了“人水鱼”和谐共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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